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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组成部门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33161次'时间:2024年7月10日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和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负责或参与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机关各部门、省、市政府和省、市直各部门,外省、市、(县)区领导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区政务活动组织安排。

(三)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区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四)审核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园区)请示、报告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办理上级机关及各方面的来文来电。

(五)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区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工作督查。

(六)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区政府系统承办的省、市、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七)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国家、省、市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八)负责全区政务信息搜集、整理、报送工作,指导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九)负责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

(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协调区政府系统政务舆情应对工作。

(十一)负责协调组织区政府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对区政府各部门宣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十二)负责协调办理人民网及政府门户网站上的群众诉求。

(十三)负责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指导各独立办公单位及各街镇(园区)机关事务工作。

(十四)研究提出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的建议,负责区本级公务接待经费、集中办公区及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副区级以上干部周转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监督。

(十五)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调配、处置和牌照管理工作。

(十六)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区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国旗、国徽管理工作。

(十七)制定全区公务接待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八)负责机关集中办公区的安全保卫、消防、交通安全、绿化、食堂等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九)负责在区召开的全国、省、市、区大型会议及区以上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十)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意见,单独或组织、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区政府有关重要文件。

(二十一)承担区政府党组文件的起草工作,制定区政府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议方案,负责区政府党组的党建、廉政建设等各项服务工作。

(二十二)职能转变。加强和改进区政府宣传工作,为推动区政府重点工作和政策措施的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加强政务公开,指导各单位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二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信息

负 责 人:杨晓宇

办公地址: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3号;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联系方式:5688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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