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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共望花区委 望花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浏览:1705次'时间:2024年3月18日

2023年,望花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望花区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上级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推动政府职能优化转变

1.加强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制定《望花区区直部门权责事项目录》和《望花区乡镇(街道)权责事项清单》。《望花区区直部门权责事项目录》梳理权责事项共538项,《望花区乡镇(街道)权责事项清单》梳理权责事项共99项。制定《望花区乡镇(街道)职责准入暂行办法》确保乡镇(街道)的权力接得住、用得好,实现了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能力的双提升。

2.严格规范行政许可。及时编制并动态调整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形成《望花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在区政府网站公示,并同步启动“一体化政务平台”事项库更新维护,确保审批无缝衔接。

3.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依据《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按照区有关单位的确认意见,牵头组织对望花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

4.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在发改立项备案工作中,负面清单外的项目执行“非禁即入”政策,未有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5.扎实推进“万人进万企”工作。深化“政企直通车”企业服务机制,成立专班选派领导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作为“助企服务专员”与辖区企业结成包保对子,并通过“辽宁政企直通车”平台等信息化载体开展问题诉求线上提交办理和跟踪管理构建“全面覆盖、以点带面”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

(二)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1.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运行,截至目前,依申请类和公共服务类事项538项全部实现“网上可办”。

2.优化便民服务站(点)建设。按照《关于规范便民服务站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站建设,统一标识,统一制度,统一服务事项。目前全区共有7个便民服务中心和89个便民服务站,已实现至少120项高频便民服务事项就近可办,有效提升了办事便利度、压缩了跑腿距离感,实现了辖区内外服务享受同等化。

3.提升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水平。扩展“综合窗口”承办事项,形成综合窗口审批事项清单66项,达到“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不断提升审批服务便利化、规范化水平。制定了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工作机制,为提高办事群众、企业的便利度和满意度,提供了制度保障。

4.落实首问负责和否定备案制度制定并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否定备案”“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等服务制度,对窗口服务人员进行相关制度培训,规范窗口使用“不予受理通知书”“否定备案”等规范表格,并做好备案工作。

(三)有力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决策起草单位报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由区政府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2023年,依申请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事项1件。区政府办认真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印发《关于上报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组织各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论证,出台了《望花区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坚持对《目录》进行动态管理,有新增事项及时纳入。

2.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及清理工作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共开展3次专题清理活动。除新增1件(已备案)、自动失效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外,本年度暂无行政规范性文件需要修改、废止。截止目前,现行有效政府规范性文件8件,已在政府网站上公示公开。

3.认真落实政府法治顾问制度注重听取法律顾问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确保各项行政决策依法有据。针对区有关部门报送协议开展合法性审核18件,出具协议类合法性审核意见共18件;出具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1件;组织区政府法律顾问参加区重要会议20余次,提出意见建议30余条,解答法律咨询50余次。

(四)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行政执法事项。按照“谁编制、谁公示”原则,督促执法单位自行梳理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公示佐证材料报区司法局留存备查。

2.落实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公示制度。梳理13家执法部门呈报的38条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形成《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望花区2023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在区政府网站公示。

3.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组织指导商改小组成员单位认真梳理各部门监管事项。要求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每年及时清理、调整;要求各部门日常例行监管全部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截至2023年底,全区共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83项。

4.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区检察院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的协商管理办法》,在深化理解、协作配合和机制完善等方面达成共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后,将5件食品安全线索移送区检察院,均已依法立案,并进行诉前审查。

(五)全面加强政府诚信建设

1.开展政府履约践诺专项整治。区财政局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筹措资金,深入开展清偿拖欠企业账款,尤其是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不断推动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工作向前发展。规范保障相关投诉举报渠道的畅通,加强相关网站、电话的宣传力度和范围,确保采购人、采购单位、供应商的知晓程度。

2.开展涉特殊主体专项行动。区法院根据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的需要,制定《望花区人民法院涉特殊主体执行专项行动方案》,成立工作小组,执行局局长带队,组织专人跟进每起案件,推动执行工作落实,制定案件台账,逐案研究执行方案,推动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顺利审结

3.严格落实预决算公开制度各预算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围绕财政各项工作,切实加强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监督、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监督,深入开展了民生领域专项资金检查、扶贫资金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财政违法行为,严肃财经纪律,财政政策和财经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内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六)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动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建设一是推进区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深化区级人民调解中心与望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深度融合,发挥调处中心的实效;二是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建设,利用镇街、公安、司法联建的“矛排中心”开展事前预判,稳步发挥镇街一级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关键性枢纽作用;三是充分发挥“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化解矛盾纠纷“前沿阵地”作用, 在推进说事点规范化建设的同时有效发挥说事点“五个点”作用,从源头上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2.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和多元预防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抚社治组办〔2023〕1号)文件精神,分级组织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加强重点领域及重点时间节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掌握纠纷苗头,努力把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3.严格落实“四所一庭”“庭所联动”“所所联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望花区司法局关于建立“庭所联动”工作机制深化基层矛盾多元解纷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庭所对接联络负责人,召开基层“庭所联动”“四所一庭”工作机制推进会,指导司法所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村(居)民评理说事点”为平台,通过“一对一”或“一对多”方式建立有效衔接,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相互支持的工作合力。

4.不断加强行政应诉“府院联动”沟通机制。通过定期通报、组织旁听庭审等多种方式,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应诉能力,2023年望花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通过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积极协调应诉责任单位报请区主要领导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审理,督促各街镇、各部门履行本单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

5.全力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发《2023年望花区机关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全区各普法责任单位在各自领域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普法活动,通过发放各类普法宣传品,利用互联网络推送转发各类普法宣传信息,基本实现全时空、全领域覆盖的普法宣传格局,极大促进普法宣传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七)加速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1.推动更多服务“掌上办”,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人性化服务。建设街道、和平街道、光明街道等街道积极探索“掌上”服务,创建了“掌上和平”“掌上建设”等微信小程序,利用这些小程序,为居民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智能化的社区服务。光明街道打造“雷锋·红”代帮办服务e站,升级“掌上光明”小程序,梳理出群众关注度高、办件量大的高频便民事项40项,绘制流程图,公布所需材料,并通过社区一体机和“掌上光明”微信小程序对外发布,提供代买代办云预约,实现居民下单、商户接单的线上代买代办服务。

2.推进党政机关“一网协同”以应用场景建设为导向,加快推进市直各部门业务系统接入协同办公系统,实现决策全网掌控、政令一键到底、执行实时可见、监督全程在线。区营商局积极推进政府运行“一网协同”。区营商局按照“先录入、再推广”的原则,组织开展各部门、各单位梳理、录入辽政通平台通讯录培训,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事及“一网协同”的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并开展辽政通信息录入工作,目前,全区所有机关单位及街镇已完成辽政通通讯录录入工作,可以使用辽政通手机APP或者客户端登录。

(八)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效果评估测试,广大干部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在“今日望花”公众号集中展示我区各单位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开设“微讲堂”“学法时刻”“网信课堂”“防诈反诈”等专栏,及时传达、解读最新法治思想。发布《望花区召开“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会议》《望花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召开工作会议》等30余篇相关工作动态,精心制作相关海报、视频等10余部作品。

2.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制定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公示,各镇街、区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职责清单。建立法治督察考评机制。印发了《中共望花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常态化法治督察工作规定》《2023年望花区法治建设督察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镇街、区直部门法治建设情况督察工作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召开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扩大暨述法工作会议,区委宣传部、演武街道等4个单位和部门开展现场述法,42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书面述法,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述法评议,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

3.推动法治建设督察整改工作。认真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照上级文件制定整改方案,形成整改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制定年度法治督察工作计划,先后开展对各镇街、区直部门的法治督察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总结工作成效,深入查找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区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要事抓紧抓实,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持续开展法治学习。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开展学法活动,引领推动两级政府和直行政机关学法常态化。三是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区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关键少数”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法治工作实践上有差距;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还不够均衡。个别镇街、部门重视程度还不够,推进工作较慢,落实要求不够及时、执行标准不够严格;三是行政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个别执法单位在执法程序、证据收集等方面还存在瑕疵,法制审核、执法案卷归档不够规范。

四、2024年主要工作安排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升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度和广度,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全过程。

2.深入实施“八五”普法工作。创新普法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持续在打造普法品牌上下功夫,壮大法治文化阵地。继续加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理念。

3.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合法性审核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4.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检查和法律知识培训,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强化对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监督检查,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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