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信息 关于朱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浏览:18137次'时间:2023年6月29日
区政府,区法院: 2023年6月28日,经望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朱江同志为望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 任命: 于宁同志为望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冮佳同志为望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苏庆坤同志为望花区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法庭庭长。 免去: 刘洪飞同志望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于宁同志望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冮佳同志望花区人民法院刑事庭副庭长职务; 苏庆坤同志望花区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耀光同志望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望花区人大常委会 2023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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