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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办发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度望花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文件号:望政办发〔2026〕1号    成文日期:2026-1-4
文件正文  
望政办发〔2026〕1号

塔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6年度望花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14

 

 

2026年度望花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为深入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充分发挥区政府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为目标,推动领导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进一步提升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学习方式

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采取专题学法、会前学法、个人自学三种方式进行。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在会前进行,由承办单位安排行政负责人或邀请专业人员领学和讲解,每次学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三、学习内容

(一)重点学习内容

1.规范行政权力运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与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民事、刑事基本法律;

3.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经济法律、法规;

4.规范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学习内容安排

具体学习内容及时间安排见附件。

四、学习要求

1.此项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区司法局负责综合协调,区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承办。

2.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按照学习计划及时安排授课人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找准、吃透相关规定。要结合政府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进行讲解,让领导干部掌握法律规范的基本原理和精神实质。学习内容要力求主题突出、层次清楚、逻辑分明、语言精炼。

3.区司法局要做好此项工作的衔接联络,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召开前,配合区政府办对讲稿进行审查。同时,认真分析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内在规律和特点,及时总结、积极探索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经验和方法,促进依法行政深入推进。 

附件:2026年度望花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附件:

2026年度望花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序号

学习时间

承办单位

1

1月份

《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区司法局

2

2月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2025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25修正)》

区委          社会工作部

3

3月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

区发改局

4

4月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25修订)》

区卫健局

5

5月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修订)》

区市场局

6

6月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

区司法局

7

7月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

区卫健局

8

8月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

区市场局

9

9月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

区应急局

10

10月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5修订)》

区公安分局

11

11月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25修正)》

区委宣传部

12

12月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24修正)》

区纪委监委

注:如当月未安排,学习内容及承办单位依次顺延。


 
文件解读  

2026年度望花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政策解读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为目标,推动领导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进一步提升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方式

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采取专题学法、会前学法、个人自学三种方式进行。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在会前进行,由承办单位安排行政负责人或邀请专业人员领学和讲解,每次学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提纲

1.规范行政权力运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与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民事、刑事基本法律;

3.规市场主体行为的经济法律、法规;

4.规范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

程序及时间

1.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区司法局负责综合协调,区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承办。

2.区司法局、区应急局、区卫健局等各承办单位按照学习计划进行每月份学习安排,及时组织授课人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找准、吃透相关规定结合政府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进行讲解,让领导干部掌握法律规范的基本原理和精神实质。

3.区司法局做好衔接联络,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召开前,配合区政府办组织对讲稿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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