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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公示
浏览:2594次'时间:2026年6月16日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和国非物质文化产法《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参照《辽宁省省非物文化遗产代表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望花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开展了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申报。经个人申请、项目保护单位审核同意,专家评审论证,最终确14区级代表性传承人为第级非物质文化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人选

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将第级非物质文化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在望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20(2026616-202675)公示期,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望花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望花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联系电话:024-56888056

通讯地址: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3号

 

                     望花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6616

附件_第七批望花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汇总明细表(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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