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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公示
浏览:2594次'时间:2026年6月16日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参照《辽宁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望花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开展了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申报工作。经个人申请、项目保护单位审核同意,专家评审论证,最终确定14名区级代表性传承人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人选。 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将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在望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20日(2026年6月16日-2026年7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望花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望花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联系电话:024-56888056 通讯地址: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3号
望花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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