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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抚顺市省级专项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第18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的公示
浏览:1407次'时间:2026年3月27日
一、整改任务 民用和农业散煤替代方面,部分地区相关部门对散煤治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农业生产经营领域散煤治理工作未布置。 二、整改目标 完成农业生产经营领域散煤治理布置和排查工作。 三、整改措施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要求,做好农业生产经营领域散煤排查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要求,我区开展了农业生产经营领域散煤排查工作。据统计,全区农业生产经营领域共有散煤使用农户5户,4户为畜禽养殖1户为粮食加工,年散煤使用量140吨。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13日(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56090699 邮寄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
望花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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