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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抚顺市省级专项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第14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的公示
浏览:1388次'时间:2026年3月27日
一、整改任务 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方面,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二、整改目标 落实畜禽粪污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三、整改措施 (一)明确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具体要求,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组织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开展政策培训,解读《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指导57户养殖场完成储粪场的建设,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督促40家规模化养殖场建立粪污处理台账,详细记录粪污产生量、处理方式、还田利用量等信息,实现全过程可追溯。目前辖区内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达到整改目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13日(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56090699 邮寄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
望花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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