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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望花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增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的公示
浏览:272次'时间:2026年2月28日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十四五”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行动计划>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及《辽宁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实施方案》要求,我区已完成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质量检查与审核等工作。经核查认定,现将新增历史遗留(无主废弃)矿山图斑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辽宁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实施方案》相关规定。 二、新增历史遗留矿山基本情况本次公示的新增历史遗留矿山,均为无主废弃矿山图斑,已排除以下情形:持有效采矿权的;矿业权过期未注销的;政策性关闭未明确由政府承担治理责任的;无证开采正处调查核实阶段的;已纳入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数据库管理的;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地方已立项或实施治理修复的;其他不得纳入的情形。具体信息如下:
三、公示期限公示期为 30 日,自 2026年2月 28 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29日止。 四、异议反馈方式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抚顺市自然资源局望花分局提出。提出异议时需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异议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玲玲 联系电话:58067757 联系地址:望花区海城五路10号 抚顺市自然资源局望花分局 五、其他说明公示图斑相关证明材料(含现场举证照片、最新时相高清影像套合图等)可到抚顺市自然资源局望花分局查询。
抚顺市自然资源局望花分局 2026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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