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花区产业扶贫(衔接)项目资产
确权工作方案
为保障产业扶贫(衔接)项目更好发挥脱贫带动作用,确保扶贫(衔接)项目资产不流失,根据《关于加强扶贫资金风险防控和扶贫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抚脱贫发〔2020〕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关于加强扶贫资金风险防控和扶贫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抚脱贫发〔2020〕18号)文件精神,将产业扶贫(衔接)项目中属于区统筹安排的扶贫(衔接)项目资产全部分配到村集体,塔峪镇做好资产运营管控工作。
二、产权分配时限和流程
第一阶段:制定望花区产业扶贫(衔接)项目资产确权工作预案,将区级产业扶贫(衔接)项目资产确权到村。(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
第二阶段:召开望花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产业扶贫(衔接)项目资产确权工作方案,经望花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以正式文件下发。(责任单位:区委农办)
第三阶段:产权分配方案批复后,由区乡村振兴局集中组织相关主体办理资产移交,并进行资产确权登记。(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塔峪镇、区审计局)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集中开展工作。要高度重视资产确权工作,认真安排部署,迅速行动,紧抓落实,确保产业扶贫(衔接)项目产权确权工作顺利进行。(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
(二)加强谋划,确保公平合理。要结合实际,统筹研判,既要考虑现有项目资产,又要结合明年的资金投入;既要结合脱贫户数量和贫困程度,又要考虑镇、村经济实力,确保资产确权公平合理。(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
(三)强抓落实,做好后续工作。资产确权到村后,要建立资产登记台账,严格按照项目产权分配收益,确保产业扶贫(衔接)项目收益及时足额到村,保障脱贫户收益。(责任单位:塔峪镇)
附件:望花区产业扶贫(衔接)项目资产确权分配明细表
中共望花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望花区农业农村局代章)
2023年3月27日
望花区产业扶贫(衔接)项目资产确权分配明细表 | ||||||||
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 类别 | 实施地点 | 项目建设内容 | 实施 年度 | 使用 年限 | 资金来源 | 形成资产金额 |
1 | 肖家村冷棚种植项目 | 种植业 | 肖家村 | 冷棚种植 | 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 2025年6月16日 | 扶贫资金 | 65.88万元 |
2 | 小泗村冷库项目 | 种植业 | 小泗村 | 冷库种植 | 2022年、2023年、 2024年、2025年 | 2025年7月3日 | 衔接资金 | 12.5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