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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 财政局
浏览:27498次'时间:2018年7月22日
望花区财政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政方针、政策和预算、税收、财务会计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拟订和执行区财政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拟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节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和办法;拟订区与镇(街)之间的分配政策。 二、根据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拟订本地区财政税收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受区政府委托,编制区本级和全区年度财政预算,审查、批复区直各部门的部门预算,执行区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并向区人大报告区本级和全区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区各项财政收入,提出平衡措施,制定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工作有关政策和具体实施方案。 三、根据全区财政预算安排,会同区税务部门共同拟订税收收入计划;管理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对预算内、外资金进行综合平衡、调剂使用。 四、负责组织贯彻企业财务制度,组织执行企业财务管理法规和制度。 五、负责管理区财政公共支出;执行政府总预算;监督执行行政和事业单位及企业分行业的会计制度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六、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七、负责管理和监督政府内、外债务;监督执行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规章制度。 八、负责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 九、负责制定区级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和税收政策案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十、负责组织全区财政干部和财会人员培训。 十一、负责区机关部门财务核算,以及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工资发放。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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